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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016-03-26 15:22  

 

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住建委、市政委等)、体育局、工会、团委、妇联:
  2016年4月是第28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及黄热病等重点传染病,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灭蚊防病 健康你我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1号)要求,结合本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入开展以防蚊灭蚊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加大对车站、港口、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以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黄热病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组织作用,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对室内和房前屋后的环境进行清理,铲除蚊虫孳生环境,从源头上控制蚊虫孳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推进村庄整治,为媒介传染病防控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南方重点省份要根据病媒生物和媒介传染病监测结果,及时组织开展集中灭蚊活动。中部和北方省份原则上于4月9日(周六)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专题现场活动,形成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良好氛围。
  (二)倡导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各地要结合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倡导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使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提供限盐勺、控油壶等多种方式,促使群众改变不良饮食习惯,主动控油减盐,合理膳食。建设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无烟环境,在公共场所张贴戒烟标识,引导群众主动戒烟。体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健身操(舞)、健步走、太极拳(剑)、骑行、跳绳、踢毽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全民健身活动,倡导群众每天参与健身。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要积极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开展好工间、课间集中健身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发挥特色优势,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健康素质。为形成良好的活动声势,各地可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场活动,在4月9日组织开展一次“户外一天”春季全民健身活动,利用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组织开展群众性健步走、长跑、健身操等活动,使宅在家里的人们走向户外,使不爱运动的人们动起来,愉悦身心,促进健康。
  (三)切实加强文明健康知识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拓展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利用好街道、社区、公园、单位、公交站台等宣传阵地,以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服务百姓健康等行动为载体,普及文明健康知识,重点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和寨卡病毒病、登革热、黄热病等蚊媒传染病防治要点,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三、活动要求
  (一)各省(区、市)爱卫办要会同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工会、团委和妇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及时下发活动通知和相关材料,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
  (二)为配合做好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全国爱卫办印发了宣传画(电子版可在www.nhfpc.gov.cn下载),将于近期邮寄至各地,请及时下发和张贴。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于5月31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汇总报全国爱卫办。
  全国爱卫办联系人:罗春竹、梅 扬
  联系电话:010-68792660、68792652
  传  真:010-68792516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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