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
根据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大学生参加新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新医保「2012」3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2级开始,我院大学生参保方式为新生入校时一次性缴纳上学期间的所有参保费用。
2015年5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下发《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5]11号文件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5〕9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2015年起参保大学生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90元,这就需要已参保的大学生每年补齐差额60元。但在2015-2016年度实际参保工作中,有部分原参保学生未补交差额,经各院系确认,该部分学生不愿意补交,即视为退保,现将退保学生剩余的参保费用退还本人。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自行下载班级医保退费汇总表(已发送各学院),并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将纸质签名表加盖各学院公章后交至医保科。
2. 退费金额统一打至各班班长卡中,由班长再发放给每个退保学生。各学院统计各班班长银行卡号(银行卡统一用学校发的邮政储蓄卡),并将纸质信息加盖公章后和电子信息一并交至医保科。
河南科技学院医院医保科
2016年5月5日